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5年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费收缴和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16日      作者: 团委                    
各分团委: 
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团费收缴、共青团信息统计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点工作。现将2015年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以及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请各学院以团支部为单位持2015级新生《团员证》(须有原中学所填写好的转出时间、团费收缴情况以及团组织公章)、《入团志愿书》和《团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到校团委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团员证遗失者,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员证补办申请汇总表》(附件1),统一到校团委补办团员证(每人带一张一寸照片,两元钱工本费)。 
办理时间:2015年11月17日——1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15,节假日除外) 
二、2015级新生团员团费收缴工作 
1.缴纳对象:各年级在籍学生团员(含研究生),预备党员及党员可以不缴纳; 
2.缴纳标准:每生/每年3.6元(据团省委文件(团苏组字〔2015〕20号),学生团费最多每月每人收取1元, 我校暂仍按每月每人0.3元收取。后续在下届团代会上如通过决议后,将按照文件精神适当调整团费收缴标准)。 
3.上缴办法:各院以团支部为单位收齐后汇总到院分团委,请各院分团委将缴纳情况汇总表(附件2)与团费缴纳的银行回执单一并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3室(电子版于11月30日下班前通过奥蓝发给团委丁杰); 
4.缴纳时间:2015年11月17日——11月25日(节假日除外)。 
团费缴纳方式:请各学院以院为单位统一将团费打入以下账户: 
账号:622848 0395117758379 
户主:丁杰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盘城支行 
(请务必保留回执单) 
三、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本年度统计仍使用“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主要是对2015级新生信息的补录以及对老生信息的更新。具体注意如下: 
(一)信息更新 
一是删除已毕业学生信息;二是修改原是团员现已入党的学生信息;二是增录2015级学生团员信息。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分团委的代码(密码各院自定) 
气科院分团委000.010.510.001 
应气院分团委000.010.510.002 
地理与遥感院分团委000.010.510.003 
大气院分团委000.010.510.004 
信控院分团委000.010.510.005 
电信院分团委000.010.510.006 
环科院分团委000.010.510.007 
计软院分团委000.010.510.008 
数统院分团委000.010.510.009 
公管院分团委000.010.510.010 
经管院分团委000.010.510.011 
语 院分团委000.010.510.012 
传媒院分团委000.010.510.013 
海科院分团委000.010.510.014 
滨江院分团委000.010.510.015 
水文院分团委000.010.510.016 
物电院分团委000.010.510.017 
2.团总支及团支部代码命名要求 
一个年级为一个团总支,研究生团总支也是按照年级来分。团总支是在各分团委下面,因此在分团委代码的基础上,再增加三位。团支部是在团总支的下面,因此在团总支代码的基础上,再增加三位。团总支的排序一般按照年级来排序,团支部的排序由各学院自主安排。 
例如:气科院本科09级团总支000.010.510.001.001 
气科院本科09级大气科学(1)班000.001.510.001.001.001 
气科院本科08级团总支000.010.510.001.002 
气科院本科08级大气科学(1)班000.010.510.001.002.001 
3.本次信息采集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 
4.信息统计软件详见附件3 
5.各学院分团委生成上报文件给校团委,同时请保管好自己的excel原始文件及系统备份(方便以后每年统计只在原始系统中修改) 
6.各团组织及团员的具体信息,尤其是汇总信息,仍然是要进行统计的。 
7.流入流出团员数是指因为特殊原因,如退学,开除等原因不在我校的团员。 
8.本科在读团员学历一律填写高中学历,研究生在读团员学历为大学本科。 
9.excel的数据采集模板只能供最基层的团支部使用,且必须用系统中自带的模板,不可以在office中新建。如果团支部使用数据采集模板,那么就要由团总支在软件中新建各团支部,并填写各团支部的组织信息。 
10.请各院修改后生成的上报文件前年度确定为2015年。 
(三)信息上报 
请各院分团委于2015年11月25日下班前,将各院的信息通过奥兰发给校团委丁杰,联系电话:025-58731121。 
                                    校团委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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