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申报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候选人的通知
2012年12月30日      作者: 团委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为当代青年学生树立身边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敢于超越自我、实现梦想,努力成长为有为青年和社会栋梁,团中央、全国学联近期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就我校推荐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院校、高职院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2013年3月20日前,本人的事迹材料在我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二、活动安排 

(一)报名及展示阶段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20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中青在线的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进行报名;具体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16时。 

2、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点击注册,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明确申报事迹类别(12月31日报名平台启动)。 

第二步:关注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和报名成功。 

第三步:报名成功同学在2013年3月20日前,本人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注: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并加关注,并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姓名)参选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自强宣言或自强故事亮点简述),请大家关注并支持(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团中央学校部@新东方”;转发本年度活动LOGO(从官方主页下载)。 

3、个人展示:凡报名成功并按要求发布参选微博的同学,可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发布个人事迹(不能少于5条),被关注、转发、支持的数量将作为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还可与本校校媒记者进行沟通、互动,增强个人展示的效果。 

各学院团委应做好宣传和展示工作,对本院在参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学生典型,要利用校园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二)校级推荐阶段 

1、审核时间:2012年12月至3月20日
我校团委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将根据团中央、省级团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两个内容:第一,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材料是否真实;第二,在腾讯微博的#自强之星#话题下,我校报名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个人展示不少于5条。 

2、公示时间:2013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我校团委在符合以上两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腾讯微博#自强之星#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评价和监督。 

3、推荐时间:2013年4月5日前 

公示完成后,我校团委将根据省级团委的安排,将我校推荐的1至2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未按要求报名和展示的,原则上不能推荐,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推荐,需向省级团委提交申请,报经组委会批准方可。否则报名无效,名额取消。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推荐时间:2013年4月15日前 

省级团委学校部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按照本地区分配名额,按照分类申报、分类评审原则,正式向组委会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并通过省级团委学校部微博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对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进行公示。 

(四)公布结果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3年5月初 

2013年4月下旬,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随后,组委会将通过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及《中国青年报》公布活动最终结果。 

(五)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阶段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2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三、“青年自强•圆梦中国——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 

采访对象:我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微博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到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也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新媒体 

奖励办法:文字类10名、图片类10名、视频类5名、微博类20名;获奖人员将有机会受邀参加颁奖典礼并获得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校媒网等刊发。 

四、相关要求 

1、请各院充分重视本次典型选树活动,积极宣传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2、各学院报名同学在登录活动官方网站报名的同时,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校团委邮箱youth@nuist.edu.cn ,标题为 xx学院自强之星申报材料; 

3、校团委于2013年3月25日前召开评审会选择两名候选人并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进一步充实整理报名者材料。 

联系人:张明菊;联系电话:58731056。 

附件:201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登记表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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