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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基层团委工作述职评议会暨五四红旗团委答辩会的通知
2026年03月31日     来源 : 团委                     发布 : 王一飞     

各学院:

根据团中央《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意见》以及团省委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检验基层团组织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二级学院团委工作述职评议会暨五四红旗团委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委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

(一)撰写述职报告(2026年4月10日前)

书面述职。各学院团委述职要围绕学校党委、团委和学院党委明确的年度重点任务和学院团委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紧扣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落实情况,以“政治能力提升行动”“团学组织聚力行动”“青年发展促进行动”“美好信大建功行动”为指引,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应重点突出工作实效、学院特色亮点、问题不足与改进思路,字数不少于1500字。

各学院述职报告经学院党委审阅后,于4月10日前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

(二)开展述职评议(2026年4月中旬)

现场答辩。述职与五四红旗团委答辩相结合,入围校“五四红旗团委”的候选单位做2025年度共青团工作述职,结合PPT,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汇报应聚焦核心工作与实绩。

(三)确定考核结果(2026年4月下旬)

1.根据“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结合各院2025年度共青团工作实绩、总结报告及现场答辩情况,择优评定“五四红旗团委”,并根据实际情况设“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若干。

2.根据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的情况,对二级学院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标准。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评选答辩作为梳理工作、展示成效、学习交流的重要契机。

2.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单独组织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各学院团委应注重工作实绩,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写报告、填表格、建档案。

2.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旨在树立标杆、激励先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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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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