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2021年春季学期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2021年03月03日                     发布 : 王一飞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激励全校师生昂扬向上、奋发有为,根据《国旗法》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每周一升国旗仪式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实施

1.校团委负责总体计划安排和指导;

2.党委武装部负责国旗班培训与管理;

3.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师生由校团委安排的轮值学院负责组织,详见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

每周一早晨7:00时;滨江楼南侧广场。

三、参加人员

1.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院领导、校团委干部、轮值学院团委书记;

2.轮值学院师生代表,以学生为主。

四、内容和要求

1.升国旗仪式流程应有出旗、升国旗、奏唱国歌、院领导或优秀师生代表做国旗下讲话等,时间一般在30分钟以内;

2.升旗仪式过程中,全体师生要精神饱满,自觉肃立,神情专注,静立无声,并向国旗行注目礼;

3.若周一晨遇下雨等恶劣天气不能举行升旗仪式,顺延下周一进行;

4.请各学院提前将升旗仪式流程和讲话稿提交校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展活动。其中国旗下讲话可结合本月重大节日、德育主题、历史上的今天、现在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对全体师生进行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教育,应主题突出、教育性强。

5.请学院自备升国旗仪式移动音响、话筒等设备,逢“七一”、“国庆”等重大节庆音响设备和现场布置由校团委负责。

五、升降国旗工作

由国旗班负责每日晨7:00升旗和晚6:00降旗。

校团委 武装部

2021年3月3日

附件【附件1:2021年春季学期升旗仪式轮值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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