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12日                     发布 : 王一飞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和团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苏组字〔202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 2021年团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团员计划

经主动申请,我校分配到的团员发展名额数为40人(含无锡学院10人)。为做好我校本年度团员发展工作,规范入团程序,提高团员发展质量,校团委根据各院学生人数,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比例等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各院发展团员名额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 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发展团员工作流程》(附件2)组织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把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积极探索入团政治标准的具体内涵和表现形式,使入团条件具体化,避免入团条件的泛化、虚化。要严格规范“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的入团程序(见附件3)。要严格执行《团章》规定,年满 14 周岁方可入团。

2. 加强工作指导。各学院团委要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科学分配计划、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抓实抓细发展团员每个程序环节,特别是团员教育环节(含8学时团课教育)。要抓好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工作,2021年新发展团员须在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相关规范操作见附件4),杜绝违规发展团员。

3. 及时报送信息。2021年11月30日前新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团员电子档案录入完整率须达100%以上。校团委将对各学院新发展团员录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不按计划发展、不使用团员发展编号、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不上传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低龄发展等违规发展团员的团组织,采取通报批评、降低团员指标等方式处理。

 

 

校团委 

2021年3月12日

附件【附件1:2021年各院团员发展名额分配.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员发展程序(修订).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发展团员规范工作指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发展团员工作“十步骤”提示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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