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11日                     发布 : 王一飞     

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为了做好我校2021年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及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工作内容

(一)认定范围

2021年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参与的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开展的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挂职锻炼(校内勤工助学除外)、预就业实习、由学校组织的出国交流等社会实践活动。

(二)认定要求

1.团队社会实践原则上要求团队成员至少由3人组成,至多不超过15人(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参照《关于开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执行);

2.团队或个人社会实践原则上需不少于7日,其中挂职锻炼、预就业实习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长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执行);

3.团队或个人在参与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时需提供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如实践单位接收证明、实践图片、实践日志、实践报告、媒体宣传情况等。

三、工作流程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本院学生除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外的社会实践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践单位接收证明、实践图片、实践日志、实践报告、媒体宣传情况;

2.学院根据“认定要求”对学生提交实践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经学院审核,拟发放社会实践PU学时的,由学院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汇总表》(附件),于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创新实践部邮箱(youthkc@nuist.edu.cn),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2;

4.校团委对各学院提交材料进行抽查复核,复核通过后统一发放社会实践PU学时。

四、注意事项

1.参与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2021年“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的学生无需参与本次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申报,相关实践学时、奖励学时由校团委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统一审核发放;

2.每生每学期(包含寒、暑假)原则上至多认定1次社会实践学时(每次30学时),当年开展的社会实践不能用于下一年度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

3.同一社会实践获多项奖励、表彰的,其奖励学时按最高获奖等次计算,不重复发放奖励学时;

4.各学院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审核工作需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做到认真细致,确保拟发放的社会实践PU学时真实准确;

5.各学院需对本学院学生提交的实践证明材料进行存档,以备校团委复核抽查。

联 系 人:黄欢

联系方式:025-58699910

校团委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社会实践PU学时认定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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