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研究生会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深化高校研究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青年力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要求,学校拟于10月中下旬召开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对大会代表相关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
1.代表名额分配: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研代会代表94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根据各学院本科生数和工作需要,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研究生会组织会员数1%的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3.代表构成:研代会代表覆盖各学院、年级,其中校、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4.各单位在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分配及提名时应考虑到代表的构成,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二、代表的条件
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3.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向上,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学有余力,学习成绩良好,责任心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真实充分反映广大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的履职能力;
5.严格遵守研究生会的章程,在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充分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将大会精神反馈到广大研究生中,加强研究生与学校、研究生会之间的沟通联系。
三、代表产生办法
1.研代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各学院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不低于应选人数的120%,实行差额选举。大会代表报同级党团组织、上级研究生会组织同意后,成为大会的正式代表。
2.各学院推选的研究生代表,应着重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年级,要充分考虑党员、学生干部、普通学生在代表中的比例,同时还应考虑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3.各学院推选的代表产生后,需在本学院内进行3日的公示。选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校团委联系。
请各学院按以上通知要求,于2022年10月13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nuistyanhui@163.com,文件名命名为:**学院研代会材料;纸质版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室。
联系人:杨悦、李艳艳
联系电话:58235821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