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党发〔2020〕46号)文件要求,规范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履行好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工作职责,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校院团属学生组织中期述职述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校青年新媒体中心、基层团组织建设中心、大学生艺术团、社团联合会、信大薪火讲解团主席团成员。
二、述职评议时间
校级学生组织:2023年4月15日前,具体由校团委组织安排;
院级学生组织:2023年4月30日前,具体由各学院团委组织安排。
三、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述职。
四、述职评议会组成
1.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2.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3.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校青年新媒体中心、基层团组织建设中心、大学生艺术团、社团联合会、信大薪火讲解团主席团成员述职评议会由校团委、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五、有关工作要求
1.述职采用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
(1)书面述职。述职人员需书面提交《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属学生组织述职评议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工作总结要从所属学生组织的工作理念、指导思想、履职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展开,应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
(2)现场述职。述职人员围绕述职评议内容,现场以PPT(5分钟以内)的形式向述职评议会进行汇报,要密切结合所属学生组织职能定位,应重点突出、总结成效、找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2.校级学生组织述职人员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相关部门评分构成,院级学生组织述职人员得分以学院团委通知为准,其中学生代表评分比重不低于60%。
3.述职评议会对评议对象的述职内容综合评价,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
4.述职评议会根据评议结果对评议对象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建议,并将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5.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其他校级学生组织评议结果由校团委统一归档,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评议结果(附件2)经各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报送校团委备案。
请参加校级学生组织述职的同学于2023年4月9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uist_su@126.com,纸质版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3室;参加院级学生组织述职的同学以学院团委通知为准,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3室。
联系人:张蕙佳
联系电话:15852878796
校团委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