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规范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是团中央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举措。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该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4年1月开始,1月底前完成
二、评定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截至2023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评定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和评定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3),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二)基层团委复核认定
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学院团委复定比例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将以推动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各学院基层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会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学院作为抽查重点。
四、实施情况
1.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来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校级、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等)。
2.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团支部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学院团委应向院党组织及校团委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
请各学院团委在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于1月25日前将《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总结评估情况报告(电子版)以文件名为:《**学院+对标定级》报送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备案,发送邮箱:youthzx@nuist.edu.cn,总结评估情况报告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将总结评估情况报告纸质盖章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于开学一周内报送至校团委大活303办公室(汇总表无需纸质版)。
联系人:杨悦
联系电话:58235381
(附件请打开PC端网页下载)
校团委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