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的通知
2024年02月28日                     发布 : 王一飞     

各学院团委、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8号)和《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改革方案》(党发(〔2017〕19号)要求,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培养优秀青年学生骨干,优化专兼挂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推荐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籍大三本科生或一年级、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3名。

三、岗位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指示精神,上传下达,收集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校与团员青年的联系与交流;

2.参与指导团组织建设、学生组织及开展相关思想引领、主题教育、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活动等;

3.参与讨论共青团重大事项,并根据分工负责或协助做好共青团专项工作。

四、资格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候选人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好的时间管理能力,能够平衡学习和工作,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本科生要求上学年综合评测成绩排名专业前50%,必修课无不及格情况;研究生要求学业成绩优秀。

3.有学生干部经历。现任或曾任学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

4.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扎实的文字功底,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具有大局意识和条理清晰的工作思路,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稳定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

五、推荐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推荐表》,由学院团委依照通知要求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酝酿产生人选。各院至多推荐1人推荐人选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校团委。各学院要严格团组织推荐、党组织把关程序,严把政治关、学业关、能力关、作风关、群众关。校团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二)酝酿确定人选校团委将根据推荐人选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重点从政治素质、品德修为、奉献精神、群众意见、学业发展等方面酝酿确定人选,并报上级组织同意,经公示后任用。

实施共青团干部专职、兼职、挂职制度,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青年学生成长,做好党建带团建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共青团改革精神,提升团学工作吸引力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团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团干部队伍活力的有效途径。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兼职学生副书记的岗位意义和现实作用,着力提高推荐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

请于2024年3月7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youth@nuist.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经党委审批后报送校团委。

联系人:王一飞

联系电话:025-58699846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5室

(附件请打开PC端网页下载)


校团委  

2024年2月28日

附件【附件: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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