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基层团委工作述职评议会暨五四红旗团委答辩会的通知
2024年04月01日                     发布 : 王一飞     

各学院:

按照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和团省委《关于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提示》要求,为进一步检验基层团组织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二级学院团委工作述职评议会暨五四红旗团委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委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

(一)撰写述职报告(2024年4月11日)

书面述职。各学院团委述职要围绕学校党委、团委和学院党委明确的年度重点任务和学院团委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紧扣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落实情况,以“政治能力提升行动”“团学组织聚力行动”“青年发展促进行动”“美好信大建功行动”为指引,对本学院团委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字数不少于1500字。

各学院述职报告由学院党委审阅后,于4月11日前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

(二)开展述职评议(2024年4月中旬)

现场述职。述职与五四红旗团委答辩相结合,入围校“五四红旗团委”的候选单位做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述职,结合PPT,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三)确定考核结果(2024年4月下旬)

1.根据“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结合各院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实绩和现场答辩,择优确定“五四红旗团委”,并根据实际情况设“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若干。

2.根据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的情况,对二级学院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标准。

三、有关要求

1.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是团中央的明确要求,是大抓基层的重要抓手,各学院团委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通过考核工作总结经验亮点、发现问题不足、提升工作成效。

2.考核工作的目的是改进工作,团员人数较多的学院团委也可参照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但必须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写报告、填表格、建档案。

联系人:杨悦 赵硕

联系电话:58235381

电子邮箱:youthzx@nuist.edu.cn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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