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升国旗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升国旗仪式应在每周一7时30分前在滨江楼南广场举行,时间一般在30分钟以内,避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若遇有雨雪等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可顺延或取消。
第三条 升国旗仪式应当庄严、隆重、规范,遵循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升国旗仪式采用学院轮值制度,由校团委统筹全年总体计划并指导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本院升国旗仪式的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和纪律管理等工作。升国旗仪式的流程、讲话稿、节目文本等材料由校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展。
第六条 武装部负责国旗仪仗队队员的选拔培训、升降旗管理、国旗的购置维护更换、旗杆的维护保养和升国旗场地周边秩序的维持。
第三章 仪式流程
第七条 升国旗仪式流程为:
(一)集合整队。全体参与人员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列队站好,保持肃静。
(二)出旗。由国旗护卫队护送国旗至升旗台。
(三)升国旗,奏唱国歌。全体在场人员应脱帽立正,仪态庄重,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唱国歌。
(四)国旗下讲话。由党政领导、教师代表或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讲话或演讲,可结合本月重大节日、德育主题、历史上的今天、重大历史事件等对全体师生进行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教育,应主题突出、教育性强。
(五)其他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轮值学院可以增设简单且富有创意的环节,如宣誓、合唱、朗诵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升国旗仪式。
(六)仪式结束。由主持人宣布升国旗仪式结束,全体人员有序离开。
第四章 参加人员
第八条 轮值学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师生代表,以学生为主。
第九条 如遇重要节日、纪念日、大型活动等,升旗仪式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总体组织协调,确定出席领导。
第五章 纪律要求
第十条 国旗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轮值学院应组织学生了解国旗的历史和精神内涵、国旗升挂使用规范和升旗仪式礼仪,培养学生的国家观念和国旗意识。
第十一条 全体参与人员应按时参加升国旗仪式,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无法参加升国旗仪式者,应按规定程序请假。
第十二条 全体在场人员应精神饱满、严肃庄重、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等不适宜的服装。
第十三条 升国旗仪式期间,全体在场人员应将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关闭或调至静音,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嬉笑打闹,不得做与升国旗活动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国旗尊严的行为。对升国旗仪式态度不端正者,对损坏国旗及设施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章 新闻报道
第十四条 轮值学院负责升国旗仪式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
第十五条 新闻报道经学院党委审批后发布,内容应突出爱国主义主题,自觉弘扬正能量,充分展现师生风采,同时注重时效性和真实性。重要节日、纪念日举行的升国旗仪式新闻报道须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后发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