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推动社团健康发展,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发〔2020〕13 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党发〔2020〕41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年审制度
1.年审内容。学生社团实行年审制度,年审内容包括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状况、有无违纪违规情况等。
2.年审对象。凡我校批准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均须按规定参加年审。
3.年审时间。学生社团年审于每年5-6月进行。
二、年审程序
1.社团根据学生社团年审内容,开展自审,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校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自审情况及支撑材料进行复核,形成初步年审结果。
3.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进行审核,确定年审结果。
4.将年审结果进行公示。
三、年审结果
1.年审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凡年审结果为“合格”的学生社团均可按期注册,以社团名义开展社团活动和纳新工作。
3.年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社团须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为3个月内,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社团,将强制予以整合或注销。
4.有以下情形之一,年审结果“不合格”:
(1)严重违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2)年审中弄虚作假;
(3)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上交年审材料;
(4)其他应当视为年审“不合格”的情况。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