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省委下发的关于对《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通知(团苏组字〔2016〕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发展团员流程做如下规定:
一、发展团员工作流程:
1.入团申请人向学院团组织提交手写《入团申请书》;
2.学院团组织需了解学生的入团动机、思想品质等,将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并进行公示(附件1)。
3.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党团知识培训,培训时间必须不少于8个学时(包括学院或班级的团日活动、青马工程培训等);
4.学院团组织指定一至二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团组织汇报(附件2);
5.团支部委员会要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考察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并形成考察材料;培养联系人指导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3),并报学院团委审核。
6.学院团委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条件、培养考察情况等进行集中审议,审议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团支部委员会,审议合格的积极分子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附件4),公示期间无异议,方可确定为入团发展对象人选。
7.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在发展团员的团支部大会上,团支部的团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半数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后将名单进行公示(附件5);公示期间无异议,方可确定为共青团员。
8.每年上学期3月份及下学期10月份由学院团委统一将学生的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材料以及公示文件报校团委,校团委对团员发展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并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同意后发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发展过程记事簿》。
9.学生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发展过程记事簿》填写好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校团委,校团委发放团员证并盖钢印。
10.校团委于五四表彰期间,举行新发展团员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零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