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礼堂(风云剧场)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礼堂(风云剧场)(以下简称大礼堂)是学校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学校进行大型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合理利用礼堂资源,规范使用流程,明确安全责任,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提供服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大礼堂由学校委托校团委统一调配;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及安全保卫工作,配备专业人员使用大礼堂的设施和设备。举办大型活动时,其安保工作由活动组织单位和保卫处共同负责。
第三条 大礼堂服务内容包括:大型学术交流或报告会;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大型学生教育活动;学校举办的大型文艺演出;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组织的其他活动。
第四条 大礼堂举办的各类活动均需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使用大礼堂开展商业性活动,严禁违法违纪活动。
第二章 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条 大礼堂使用整体按照“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使用礼堂,需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礼堂使用登记表》,至少提前三天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审批后将申请表交至大礼堂管理人员处,并交纳设备使用押金。涉及需要向党委宣传部审批的活动,由使用单位提交审批材料;人数超过500人的活动,由使用单位向保卫处提交审批材料,相关材料均需提交一份至校团委备案,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如遇学校举行重要活动与使用单位发生冲突,使用单位须服从学校协调安排。若使用单位因故申请变更使用日期或活动内容,须提前两天到校团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 大礼堂使用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5:00,
晚上 6:00-22:30(23:00大礼堂断电)。
第八条 使用单位使用大礼堂时应由使用单位领导负总责,并有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有专人负责观众(师生)进场和退场组织与管理,避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配合大礼堂管理人员做好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工作,尤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 为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卫生的大礼堂环境,严禁在大礼堂内吸烟;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严禁在大礼堂内燃放烟花、礼炮及冷焰火;严禁在不明电容量情况下,私自使用、改装或加装大用量电器设备;严禁在大礼堂内使用无人机;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严禁携带雨具、食品、饮料等进入大礼堂;严禁在大礼堂内外及礼堂附属建筑外张贴横幅、宣传品、气球、彩带等;严禁使用任何难以清理的道具。
第十条 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及举办活动过程中,要自觉爱护大礼堂的设施,不得随意使用、移动或拆卸固定设施。灯光、音响、幕布等设备必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在相关活动开展前,使用单位指定活动负责人须同大礼堂管理人员就申请使用的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签字确认。设备设施一旦损坏,相关人员要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各单位使用大礼堂应服从大礼堂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对于违反管理规定或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使用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活动。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每年可使用大礼堂一般不超过4次。每次使用大礼堂须交纳设备使用押金800元。押金由使用单位直接向大礼堂管理人员交纳,同时在大礼堂管理人员处取得押金凭证
第十三条 大礼堂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必须负责把所有设施还原,清理会场。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活动负责人须会同大礼堂管理人员再次对大礼堂设施设备等进行逐项检查。如有损坏,使用单位或当事人应予以赔偿;如无任何异常情况,双方确认后,使用单位活动负责人持押金凭证退还押金。
第十四条 在使用大礼堂时,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使用单位负全责。使用期间校团委将安排督导进行检查并建立诚信档案,有严重违规的单位将被记录在案并取消一年内申请使用大礼堂(从违反规定的活动举办当日算起)的资格。
第十五条 大礼堂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场内各项设备设施,包括电线路、灯光、消防栓、通风设备等,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对大礼堂使用情况要做好登记、检查及上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场地、关闭电源,确保室内安全。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授权校团委负责解释。
校团委
2021年6月7日